藏格矿业(0004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藏格矿业藏格矿业(SZ:000408)2025-12-25 20:1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董事会与股东会决策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董事会与投资委员会决定[16] - 与关联人成交(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6] 独立董事与担保规定 - 应披露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特定条件并履行审议程序[18]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19]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0] - 董事会办公室按季度更新关联人名单,各业务部门提供关联交易资料[20] - 计划财务部按月度统计关联交易并报送董事会办公室[21]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废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