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任何人员最多可在2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辞职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0]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 出现不符合任职基本条件,应停止履职并辞职[10]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4] - 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5日[20]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审计委员会和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8]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26]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7] - 应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事项,董事会应采纳[27]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8]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9]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9]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中小股东指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的股东[31]
山西证券(00250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