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00250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山西证券山西证券(SZ:002500)2025-12-25 20:17

担保额度与审议 - 对外担保额不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0] - 可分别预计两类控股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担保对象限制 - 不得为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担保[7] - 不得为资金投向不符国家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的单位担保[7] - 不得为经营状况恶化、信誉不良且无改善迹象的单位担保[7] 担保流程与合同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0] - 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全资子公司无需反担保)[10] - 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由第三人保证,反担保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3] 担保管理与监督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关注担保时效期限[29] - 担保业务申请部门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项[30] - 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对外担保,关注审批程序、风险等[17] 风险应对与追偿 - 被担保人债务违约等情况,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8]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18]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等,采取措施控制风险[18] - 同一债务多保证人,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的责任[18] -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追偿[18] 信息披露与违规处理 - 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信息,含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0] - 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