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00250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募集资金存储与管理 -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7]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公司将专用账户设立及协议报证券交易所备案[8] -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出具验资报告[8] 募集资金使用审批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需经多部门审批,审批完备后财务部划拨资金并备案[11] 募集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的投资[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限于主营业务[18]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16]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22]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应披露信息并按规定履行程序[21]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原则上投资于主营业务,特定情形需相关审议和披露[24] 募集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募集资金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31]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按说明书用途使用;非公开发行用于约定用途[34] - 公司应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