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四方股份四方股份(SH:601126)2025-12-26 16:1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14] - 董事会批准与关联法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5%关联交易[14] - 股东会批准与关联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1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除担保)及时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除担保)及时披露[16]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18]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2] 其他规定 - 重大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董事会[11] - 董事会由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披露关联交易向交易所提交文件[24] - 公告含关联交易概述、关联人介绍等内容[27]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28]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履行程序[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