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能化学(00214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钛能化学钛能化学(SZ:002145)2025-12-26 16:31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 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 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 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