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绿联科技绿联科技(SZ:301606)2025-12-26 17: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推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4] 任期与人数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人选,未达前暂停职权[6] - 不符合规定须即时公告,董事会三个月内补足人数[6] 下设工作组 - 下设工作组,组长由董事会秘书担任,有一至二名工作人员[7]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6] 薪酬与考评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 工作组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资料[19] - 先由董事和高管述职和自我评价,再由委员会考评[21] - 委员会按标准和程序评价绩效,根据结果和政策提报酬及奖励方式,报董事会批准[21]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通讯表决为签字[21]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23] - 与规定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后报董事会审议[23]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23]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文件信息 - 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文件[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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