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605008) -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长鸿高科长鸿高科(SH:605008)2025-12-26 17:15

会议安排 - 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6] - 2025年12月11日公告本次股东会通知及提案内容[6] - 2025年12月26日14:00召开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7] 出席情况 - 本次股东会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9人,代表股份443,498,114股,占比69.0005%[12] - 现场出席股东2人,代表股份443,072,094股,占比68.9342%[12] - 网络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7人,代表股份426,020股,占比0.0663%[13] -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7人,代表股份426,020股,占比0.0663%[14]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443,297,894股,占比99.9549%[2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下各子议案同意票均为443,297,894股,占比99.9549%[2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表决同意票占比多为99.9549%[24][26][27][28][3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表决同意票占比99.9562%[29][32]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会审议表决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列明事项一致[33] - 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33] - 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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