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有会计或财务经验[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25]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超半数[27]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和筹备会议[28] 战略与ESG委员会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8]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9] - 负责研究长期战略、重大投资及ESG发展并提建议[46] 提名委员会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6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5] 通用规定 - 各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5][38][53][7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16][38][53][73] - 会议资料公司保存至少十年[18][38][53][7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