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301468) - 2025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博盈特焊博盈特焊(SZ:301468)2025-12-26 18:17

合规情况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 股权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含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已说明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1] 股权激励规模与期限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股权激励拟定与考核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2]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3]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利于提升竞争力[3] - 已说明设定绩效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3] 限制性股票归属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4]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4] 综合意见与合规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有利上市公司持续发展且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意见[4] - 上市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4] - 上市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4]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拟订等程序、对象确定等均符合规定[4] - 上市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4] - 股权激励计划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及违法情形[4]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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