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科工(601226) - 华电科工: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华电科工华电科工(SH:601226)2025-12-26 18:32

制度相关 - 华电科工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11年6月29日审议通过,2025年12月26日第一次修订[1] 任职规定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特定四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职责义务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应协助加强公司治理[9][10] - 被解聘或辞职需接受审查并移交,未完成仍担责[7] 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7] 其他要求 - 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应定期参加培训[12][14] - 接受董事会指导考核和审计委员会监督[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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