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规定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6] 会议规则 - 召集人应在7日内签发会议通知[14] - 办公室应提前3日送达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4] - 两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6] - 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9] 履职与保密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或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6]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17] - 出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7] 工作安排 - 秘书组织协调并列席会议[19] - 办公室负责会务,相关部门准备资料和联络[20] 记录与保存 - 办公室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21][23] - 相关材料按档案制度保存[23] 规则生效 - 规则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日起生效[26] - 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