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也需10日内反馈[6][7]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后,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自行召集条件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通知披露内容 -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披露提案内容及相关资料,讨论董事选举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2][13]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会议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委托出席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委托代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相关权利[20]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特殊情况可调整[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6] 规则相关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挂牌交易起生效实施[28]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