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制度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并计算。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