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603725) - 天安新材关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三)》的进展公告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SH:603725)2025-12-26 19:01

税收承诺变更 - 原2025 - 2027年纳税考核金额变更为2025 - 2033年累计不少于4.635亿元,每年5150万元[2] - 《补充协议(三)》将纳税主体累计承诺纳税总额调整为不少于6.995亿元,考核期限为2022 - 2033年[14] - 综合纳税总额考核方式由每年考核调整为每两年一考核[17][18] 土地相关 - 《补充协议(三)》生效后18个月内,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佛山禅城区摘牌竞得国有建设用地,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3] - 乙方承诺18个月内摘牌竞得土地建总部,未完成需补缴1000万元[15] 未来展望 - 公司将石湾镇街道作为长远发展基地,未来将竞得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总部[17][19] 风险提示 - 公司在税收考核承诺年度内实现纳税承诺存在不确定性,可能担责[19] - 公司竞拍国有建设用地存在不确定性,未按时摘牌可能担责[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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