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600843) -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工申贝上工申贝(SH:600843)2025-12-26 19:17

股本情况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13,166,480股,其中A股469,222,730股,占总股本65.79%;B股243,943,750股,占总股本34.21%[14][15] - 公司发起人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发行9,720.49万股,占公司成立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50.05%[14] 股本变动 - 199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52,466,370股[4] - 200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1.5股,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90,336,328股[4] - 2003年核准向特定境外机构投资者增发1亿股上市外资股,增发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为390,336,328股[4] - 200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1.5股,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为448,886,777股[5][6] - 2014年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702,823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为548,589,600股[6] - 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576,880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为713,166,480股[6]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22]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8][3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3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3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股东会审议[4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含会议当日[4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晚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9][5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5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提案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需披露新日期[5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74]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董事会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等方案[74]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74] -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75]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78]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五日,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78]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7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8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88] 公司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8]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9] 公司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7]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7] - 实际控制人指能通过投资关系等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127]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27] - 章程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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