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600843) -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工申贝上工申贝(SH:600843)2025-12-26 19:17

会议审议 - 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12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5]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十日内召集[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送达通知[5] 会议变更 - 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否则顺延或需全体认可[8] 会议出席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8] - 一名董事一次最多接受两名董事委托[9]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9]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10] 会议表决 - 未在通知中的提案不得表决,除非全体同意[10] - 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或电子通信表决[12]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12] - 矛盾决议以时间后形成的为准[12] 决议情形 - 未开会等情形决议不成立[13]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3] 会议记录 - 记录包含届次等内容[17] - 董事需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17] 决议公告 - 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人员保密[18]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检查,后续会议通报[18]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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