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集团(0012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与管理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工作[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35] 人员与部门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及统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31] - 董事会办公室承办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工作[31] 沟通渠道与方式 - 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沟通多方面内容[6]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咨询电话并保持畅通[7][30]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8][9] 信息披露 - 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11] - 网站设投资者专区并及时更新区分信息[17] 活动管理 - 确定业绩说明会提问范围,拒绝未公开重大信息问题[18] - 提前发布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19] - 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0] 调研管理 - 接待调研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6] - 形成调研书面记录并建立核实程序[27] 其他要求 - 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32] - 投资者关系工作档案包括参与人员等内容[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