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集团(001233)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海安集团海安集团(SZ:001233)2025-12-26 19:32

审计监察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 - 审计监察部履行职责经费列入公司预算[9] 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履行保密义务[5] 工作监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计监察部工作[6]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情况[7] 审计工作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评价内部控制合理性和有效性[8] - 履行职责具有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多项权限[10] - 包括拟定年度计划等程序[12] 资料保存 - 审计资料归档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13] 处罚规定 - 可对拒绝提供文件等资料的单位或个人提处罚建议[15] - 内部审计人员阻挠职权行使等行为将受处罚[15] - 内部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私利等行为将受处罚[15]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法规及章程要求执行[17] - 与法规等不符时以法规等规定为准[17] - “少于”不含本数[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7]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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