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1 -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 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与原则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