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召集人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决策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 委员会考评后表决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0] 资料提供 - 公司考核管理部门为委员会决策提供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10] 实施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