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人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且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权限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会议制度 - 不定期开会,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实施与解释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