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000089) -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 与各关联方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 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三)第三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 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 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 公司与前述第(二)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 成该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 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