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60320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德全)
独立董事任职经验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限制 - 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3] - 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无任职资格[3] 独立董事兼任与任职期限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不超过6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