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泰(001338)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5] - 每季度至少开1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12] - 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2] 会议举行与表决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1人代表决且只能接受1人委托[13]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15] 其他规则 - 对董事会负责,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决议经主持人宣布且委员签字生效[16] - 不得随意修改已生效决议[16]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 - 会议记录等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6] 议事规则说明 - “以上”“以下”含本数[18] - 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18] - 与章程矛盾时以章程为准[1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1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