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0年6月2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6000万人民币普通股,7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75770137元[8]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13600万股[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75770137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24]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程序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2] - 审议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4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9] - 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9] 投票与选举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6] - 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7]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8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4] 董事会权限与运作 - 董事会风险投资单项投资运用资金总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的5%以下[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4]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3]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3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4] 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4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5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8] - 公司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且每股收益大于0.05元时,应分配利润,不得超累计可分配利润[162]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3][17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3][185][18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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