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银行(02596) -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由5 - 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须占大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审查与薪酬方案 - 每年至少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人员和构成进行一次审查[7]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层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工作安排 - 依据董事会战略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10]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5]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通过有效[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层述职和自我评价,委员会提建议报董事会批准[17] - 委员出勤率纳入董事考核,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建议董事会撤换[18] 会议形式与资源 - 定期会议现场召开,临时非重大事项可通讯表决,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18] - 公司提供资源,必要时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会前报董事会[18]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作记录,出席委员签字,由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保存[19] - 实行回避制度,委员及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19] 报告与细则生效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也可提交临时报告[1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