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除财务资助和担保外,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除财务资助和担保外,重大交易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日常交易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8] - 日常交易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9]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9]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单笔诉讼、仲裁金额超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股东净资产金额1%需报告[10] - 连续12个月内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1] 其他报告标准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1]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高管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1]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4] - 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超50%、出现亏损、扭亏为盈或期末净资产为负值需报告[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3][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3][15]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当日需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报送文件[18][19] - 董事会、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决议当日需报告决议情况[19] - 与已披露重大事件有关当事人签署协议当日需报告协议主要内容[19]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接到报告需按规定分析、判断、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0]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3] - 未及时上报应上报事项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分责任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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