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6月26日注册登记,设立时发行股份10500万股[6] - 2010年5月20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500万股,6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3202.8126万元,股份总数为223202.8126万股[8][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公司因特定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5%[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投资者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应3日内报告、通知并公告,期间不得买卖[27] - 投资者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后,触及5%整数倍(不含5%),应报告公告,公告后3日内不得买卖[27] - 投资者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后,触及1%整数倍时,应次日通知并公告[2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在特定情况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向公司提提案[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7]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1/3,职工代表董事1名[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118][12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8]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80]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每年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0]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10][111]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比例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比例最低20%[111]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9] - 公司分立或减资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30][13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7]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140]
誉衡药业(002437)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