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俊科技(300926)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博俊科技博俊科技(SZ:300926)2025-12-29 17:15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秘和董办、董事和董事会、高管等人员和机构[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等[6] 再融资计划 - 公司拟实施再融资计划,应按要求编制并公告相关文件[16]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披露,一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时间[17]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7]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因传闻导致股价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8] 信息披露媒体与文本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1]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采用外文文本时以中文为准[13] 需关注披露情况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关注披露情况[19]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应及时披露[2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3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人民币[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3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人民币[3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3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及时披露[32] 子公司报告提交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等报告[36] 股份变动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38]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信息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0]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1] 董秘职责 - 董事会秘书需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信息报告董事会,关注媒体报道并求证[45] 董办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编制公司临时报告,完成信息披露申请及发布[46] 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分类专卷存档保管[51] 保密义务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可要求签署保密协议[51] - 董事长、总经理等为各层次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与董事会签署责任书[51] 违规责任 - 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披露重大信息,董事会将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51]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业务、风险、内控、财务等事项监督检查[55] 财务信息披露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5]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55]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12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8]

博俊科技(300926)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