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日起两个月内召开[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通知规则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并公告[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7][18] 其他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需提前至少两日公告说明[20]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需明确代理事项等[2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28]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人主持股东会[29]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主持[29]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请求委托代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权利,应无偿征集[34]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5]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表决时律师和股东代表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35]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35]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30] - 董事、高管在股东会上应就股东质询作解释说明(商业机密除外)[30]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30%及以上,特定选举情况用累积投票制[36]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7] - 特定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4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44][46]
博俊科技(300926)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