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3004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万孚生物万孚生物(SZ:300482)2025-12-29 17:46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提供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