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603225) - 公司章程修正案
新凤鸣新凤鸣(SH:603225)2025-12-29 18:15

股份情况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4,850万股,每股金额一元[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51,916.602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 担保特殊规定 - 担保金额需超过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5] - 前款第(六)项担保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5] 股东会相关规则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6]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6] 董事相关规定 - 非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每届任期均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7] - 董事长可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获授权行使对外投资等方面权力,在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有特别处置权[8]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 - 各专门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8] 公司决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9] - 公司发行新股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一般无优先认购权,股东会决议决定的除外[9] 公司解散清算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应清算,董事为清算义务人,需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9]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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