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3][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7]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任职条件应立即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9]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6]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行使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应说明理由[1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5]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负责信息库建设,公司可从中选聘[16]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19]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2] - 及时发会议通知,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给予津贴[24] 独立董事年报相关工作 - 参与年报编制和披露[26] - 管理层向其汇报生产经营情况[26] - 公司安排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27] - 在年报中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并签署确认[2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30]
重庆百货(600729) -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