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传媒(601921) -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秘设置与聘任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和与上交所联络人[2]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董秘任职与解聘 - 最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五种情形不得担任董秘[4] - 董秘出现细则规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6] 董秘空缺处理 - 董秘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6] 董秘职责与协助 - 董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1]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履职[7]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