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林清轩化妆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2657) - 申请版本(第一次呈交)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HANGHAI FOREST CABIN COSMETICS GROUP CO., LTD. 上海林清軒化妝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的申請版本 警 告 本申請版本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 要 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訊予香港公眾人士。 本 申 請 版 本 為 草 擬 本,其 內 所 載 資 訊 並 不 完 整,亦 可 能 會 作 出 重 大 變 動。閣 下 閱 覽 本 文 件,即 代 表 閣 下 知 悉、接 納 並 向 上 海 林 清 軒 化 妝 品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公司」,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統 稱「本 集 團」)、其聯席保薦人、整體協調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本申請版本不會向於美國的人士刊發或分發,當中所述證券並無亦不會根據1933年美國證券法登記, 且在根據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