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002015) -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协鑫能科协鑫能科(SZ:002015)2025-12-29 18:31

违规事项 - 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1] - 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存在关联交易[2]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未审议披露,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3] 处理措施 - 2025年12月29日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1] - 1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4] 其他 - 已在2025年4月29日公告披露违规事项[4] - 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经营[5]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