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0008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七十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兴长 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