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0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3,686,361,034元[8] 业绩数据 - 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计7,536,475.79万元,2024年末为6,976,812.63万元[14] - 2025年1 - 6月营业总收入157,759.56万元,2024年度为314,748.44万元[15] - 2025年1 - 6月净利润62,292.02万元,2024年度为100,897.71万元[15] - 2025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率为67.44%,2024年末为65.70%[17] - 2025年6月30日每股净资产4.96元,2024年末为4.85元[17] - 2025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70,271.07万元,2024年度为299,127.67万元[18] - 2025年1 - 6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93.16万元,2024年度为 - 6,687.85万元[18] - 2025年1 - 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8,762.29万元,2024年度为239,857.14万元[18] - 2025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8,374.04万元,2024年度为532,356.24万元[18] - 2025年6月30日净资本为1556418.20万元,核心净资本为1506418.20万元,净资产为1802105.69万元[20] - 2025年6月30日风险覆盖率为527.32%,资本杠杆率为29.13%,流动性覆盖率为375.80%,净稳定资金率为235.89%[20] - 2025年6月30日净资本/净资产为86.37%,净资本/负债为40.65%,净资产/负债为47.07%[20] - 2025年6月30日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为235.29%,融资(含融券)的金额/净资本为69.10%,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为15.21%[20] 面临风险 - 公司面临资本市场波动风险,或影响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21] - 公司面临行业竞争风险,可能导致客户流失、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下降[23] -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有地域集中特点,受地区经济和市场因素影响[25] -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可能出现坏账或流动性风险,规模和收入或缩减[26] -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可能面临处罚、项目未达预期和发行失败等风险[28] - 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受市场和特有风险影响,收益可能大幅波动或亏损[29] 发行股票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71,326.6761万股,发行股数超《发行与承销方案》规定上限的70%[42][43] -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1家,获配总股数713,266,761股,获配总金额4,999,999,994.61元[40][41] - 发行价格为7.0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6.74元/股)与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值较高者[44] - 紫金集团认购股份限售60个月,新工集团、交通集团认购股份限售36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认购股份限售6个月[45] - 紫金集团承诺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控制主体间转让除外)[46]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亿元,扣除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49] - 募集资金拟投向投资银行、财富管理等7个方面,各方面拟投入资金分别不超过5.00亿、5.00亿、5.00亿、5.00亿、10.00亿、7.00亿、13.00亿元[49] - 本次发行的申购日是2025年12月5日[39] -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38] -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50] 发行决议相关 -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7月5日分别召开会议,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52] -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6月30日分别召开会议,再次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52] 发行人员安排 - 红塔证券指定曲太郎、李强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53] - 许琳睿担任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徐菁、仕瑞林、刘天翔[56][57] 发行相关其他信息 - 红塔证券联系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电话0871 - 63577113,传真0871 - 63579074[58] - 截至上市保荐书签署日,红塔证券及相关方与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持股超7%的情形[58] -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62] - 2023年5月11日,国资集团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62] - 2023年5月23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62] - 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相关议案[62]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为2020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未变更[67] - 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经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69] - 公司现任董监高最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69]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69]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69] -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6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控股股东紫金集团[73] - 本次发行采用询价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每股净资产值较高者[73] - 紫金集团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持股5%以上(含)发行对象认购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股5%以下发行对象认购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76] - 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集团仍为控股股东,国资集团仍为实控人,控制权不发生变化[78] - 公司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的30%[79] -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期为2020年10月22日,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期为2023年4月27日,距前次募资到位超18个月[79]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比例未超30%[80] - 持续督导时间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86]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符合业务发展规划,与行业趋势匹配,投向符合监管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85] -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在上交所上市并承担责任[88] - 红塔证券内核负责人为欧阳凯[92] - 南京证券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未提及具体姓名[92] - 南京证券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景峰[93] - 南京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保荐书相关人员为曹晋闻、翟栩[95]
南京证券(601990)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