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士机构国际(00367) - 有关根据融创重组交换融创票据之自愿性联合公佈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聯合公佈之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聯合公佈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有關根據融創重組 交換融創票據之 自願性聯合公佈 本聯合公佈乃由莊士機構及莊士中國自願作出。 交換融創票據 莊士中國董事會及莊士機構董事會宣佈,於2025年12月29日,莊士中國集團及莊 士機構集團接獲其投資銀行通知,就參考其當前狀況及來自發行人的最新公開資 料,其分別已收到/可能會收到莊士中國新融創票據及莊士機構新融創票據。此乃 根據於重組生效日期為2025年12月23日並已生效的融創重組,莊士中國集團及莊 士機構集團根據其中交換融創票據之安排交換其莊士中國舊融創票據及莊士機構 舊融創票據而預期將會收到的。 莊士中國集團及莊士機構集團概無就交換融創票據已經/將會支付或收取任何現金 代價。 – 1 – 有關交換融創票據之詳情如下: (a) 就莊士中國集團而言 | 莊士中國舊融創票據 | 莊士中國新融創票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