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深圳市东鹏饮料实业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号 91440300192277214F。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001.3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572 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