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成员,特殊情况可提前1天临时电话通知[12]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或审议意见须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1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时限为10年以上[14] 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2] - 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2] 薪酬实施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