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600683)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 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 不适用本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联合营公司提供融 资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 担保,比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应在 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履行有关信息披 露义务,通常每年年度股东会期间提出最高额担保议案进行审议;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 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