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创(300343)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联创股份联创股份(SZ:300343)2025-12-29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0年6月22日由淄博联创聚氨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2] - 2012年8月1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简称“联创节能”,代码“300343”[13]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股票简称为“ST联创”[13]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6,896.9119万元[14] 股权激励计划 - 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110.49万股,占股本总额1.04%[23][26]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股本总额20%[23][27][29]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不超公司总股本1%[23][27][29] - 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7人[1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0元/股[24] - 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5.97元,其50%为2.98元[24] - 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5.99元,其50%为3.00元[25] - 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类别,公示期不少于10天[2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0] - 董事长李洪鹏获授436.49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39.31%,占股本总额0.41%[26]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01人获授464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41.78%,占股本总额0.43%[2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36个月[30] - 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及公告等程序[30]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解锁比例为50%,第二个归属期解锁比例为50%[31] - 激励对象为董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激励对象为董高人员及其配偶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33] - 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35] - 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5500万元[38] - 个人绩效考核85分及以上归属比例100%,80 - 84分归属比例70%,80分以下归属比例0%[38] 计划流程与合规 - 2025年12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拟定并审议相关议案[42] - 2025年12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文件及议案[42][43] - 2025年12月26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核查意见,同意实施激励计划[43] - 股东会表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4] - 除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披露[44]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需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38] - 需按规定及时公告相关文件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7] - 《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48] - 《激励计划(草案)》已获现阶段批准,最终实施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8] - 已履行现阶段与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无违规披露情形[48] - 激励对象参与计划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49][50] - 董事长李洪鹏、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刘凤国为激励对象,董事会审议时已回避表决[51] - 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流程符合规定[51] - 《激励计划(草案)》内容及已履行法定程序符合规定,待股东会批准后可实施[52] - 联创股份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违反法规[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