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康缘药业康缘药业(SH:600557)2025-12-29 19: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自行召集股东会持股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股东会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发出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类别股决议通过比例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累积投票制情形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19] 决议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2] - 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23]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分红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普通股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5] 规则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7] - 本规则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27]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2025年4月施行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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