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康缘药业康缘药业(SH:600557)2025-12-29 19:1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可授权审核与关联自然人低于 30 万、与关联法人低于 300 万或占净资产绝对值低于 0.5%的关联交易[10] - 30 万以上关联自然人、300 万以上且占净资产 0.5%以上关联法人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3000 万以上且占净资产 5%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议[10] 交易特殊规定 - 股权交易股东会前需披露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财报,其他资产需评估报告[12] - 共同出资设公司按出资额适用规定,现金出资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股东会[12]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参股公司资助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和股东会审议[13]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和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3] 审议程序与披露 - 连续 12 个月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 3 人提交股东会[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7] - 按上交所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内容[19] 日常关联交易 - 已执行日常协议无重大变化在年报半年报披露,有变化或续签需重新审议[20] - 首次日常交易按总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20] - 超出预计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0] - 协议期限超 3 年每 3 年重新审议披露[20] 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披露[22]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23]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2025 年 4 月制度废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