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康缘药业康缘药业(SH:600557)2025-12-29 19: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以会计专业身份提名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专业全职工作经验[3] - 最近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过半数[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6]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7] - 未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提建议[1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论证[23]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三天提供资料[23]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要求延期[24] - 2024年8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制度生效时废止[27] - 本制度股东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