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西鑫盛)
联创电子联创电子(SZ:002036)2025-12-29 19:33

股权变动 - 江西鑫盛拟于2025年12月24日将70,866,141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北源智能,占总股本6.71%,转让价格12.70元/股,价款899,999,990.70元[24] - 本次权益变动前,江西鑫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101,011,996股,占比9.50%;变动后持股22,029,181股,占比2.09%[23] - 北源智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70,866,141股,占比6.71%[23] -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西鑫盛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是公司5%以上股东[23] - 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数量78,982,815股,变动比例7.41%[80] 减持情况 - 江西鑫盛多次减持,累计减持股数78,282,815股,占总股本比例7.34%[22] - 曾吉勇减持7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07%[23] 资金支付 - 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开立银行监管账户[28] - 乙方应在协议生效且准备好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交易价款360,000,000元[30] - 全部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二期交易价款490,000,000元[30] - 在特定条件满足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49,999,990.70元至甲方账户[30] 股份交割 - 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双方准备深交所协议转让申请文件,甲方取得标的股份质权人同意函[33] - 满足交割先决条件后,先向合肥鑫盛还款,解除4900万股质押并过户[33][34] - 第一笔股份交割后,向信达证券还款,解除1108万股质押并过户[34] - 第二笔股份交割后5个工作日内,过户剩余10786141股股份[34] 其他事项 - 韩盛龙和曾吉勇于2024年11月5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期限三年[14] - 本次权益变动需取得江西国控党委会、总办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国资监管机构审核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批准(如涉及),深交所合规确认及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4] - 截至报告签署日,除本次协议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暂无增减股份计划[19] - 过渡期内甲方保证上市公司核心管理层稳定,不得损害乙方权益[38] - 过渡期内甲方、丙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议特定事项[38] - 最终交割日后1个月内促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改选相关人员[39] - 最终交割后上市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乙方提名董事长[39]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对甲方及/或丙方拟转让股份有优先购买权[40] - 甲方应在最终交割日后且乙方支付二期交易价款至监管户后1个自然年度内完成相关事项[41] - 甲方将办理上市公司1200万股股份的质押解除[43] - 甲方股权结构调整后,丙方二持股50%,丙方一持股25%,其他成员持股25%[43] - 若甲方不承担或无力承担特定补偿责任,丙方承担不超1亿元的补充责任[44] - 甲方将交割后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给乙方,担保期限24个月[45] -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补偿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确认[47] - 甲方确认补偿金额后,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汇入补偿款[47] - 甲方及/或丙方逾期支付补偿款,每日按逾期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47] - 甲方、丙方保证上市公司2022至2025年定期报告真实公允[49] - 截至协议签署日,甲方合法持有标的股份,权属清晰[49] - 丙方就甲方对乙方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49] - 若乙方未按约定及时向监管账户支付首期交易价款,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协议[53] - 协议签署日起满6个月(或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的其他期限),若交割先决条件仍未全部满足(乙方违反约定导致的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协议[53] - 协议签署日起满6个月(或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的其他期限),若交割先决条件仍未全部满足(甲方或丙方违反约定导致的除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协议[55] - 本次权益变动前,江西鑫盛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韩盛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后北源智能将成为控股股东,江西省国资委将成为实际控制人[58] - 本次协议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无补充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等存在其他安排[59]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转让需经江西国控党委会等审议通过,获国资监管等部门批准及办理过户登记,审批结果不确定[6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联创电子股票行为[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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