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安机器人(06600) - 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核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任期与限制 - 任期与公司董事会相同,委员可连选连任[5] - 现任审计公司账目的会计师事务所前任合伙人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5]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与核数师开会两次[9]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17] - 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不受限[17] 职责权限 - 审核公司财务报表等资料,审阅六项内容[9] - 就外聘核数师委任等向董事会提建议、批准薪酬及处理相关问题[8] - 检讨公司财务、风险及内部监控系统[9] - 处理公司职员不当行为反映并安排调查[10]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会议规则 - 两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平票时主席有额外一票表决权[20]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9] - 委员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建议董事会撤换[19] 其他 - 认为必要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提供信息[21] - 认为必要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在港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