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60116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三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章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股东提议召开的临时股东会 第五章 提案 第六章 议事和表决 第一节 一般议事规定 第二节 特别议事规定 第七章 会议记录和决议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九章 附 则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规范、高效地运作, 确保股东有效地行使职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 行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七)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二条 股东会由本行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本行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本行章程规定 的各项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三条 本行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